显示下一条  |  关闭

草根经济学论坛

只有真的声音,才能感动中国的人和世界的人。——鲁迅

 
 
 
 
 
 

[置顶] 大规模减税急急如律令!  

2012-5-24 21:27:25 阅读6473 评论32 242012/05 May24

一、世行官员:“预测下一个十年,中国经济增长率可能会下降到5%”,这是一个可怕的预测。别以为发达国家年经济增长普遍都在1~3%,所以这个增长率没有什么大不了。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基数不同,对增长的要求也不同。中国这样的经济体,年增长率如果低于6%,那就意味着经济的大萧条和大危机,意味着大规模企业破产和千百万人失业,骨牌效应可能导致经济崩溃!

二、中国经济学近年来流行低速发展论,认为降低速度才能提高发展质量避免经济危机,并在政府民间学界取得了共识。殊不知高速发展期是每个国家从贫穷到发达的必经阶段,不进则退,没有高速就没有发展。日本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三十年的平均增长率是9.5%,韩国发展期也和这个速度差不多。对中国来讲,最少需要五六十年的高速发展。说降低速度才安全是自残狗屁理论。

三、世行报告:中国劳动生产率不及拉美国家。这是近年来宏观调控国进民退导致的恶果。市场自由和竞争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本要素。垄断低效的国有企业高歌猛进,国有经济挤占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产业升级横加折腾,畸高税负抽血不止,市场产业只能再简单再生产中苟延残喘,何来劳动生产率?中国经济效率降低不是中国经济无能,而是政府折腾的结果!

四、山东今日集团6亿借贷泡沫破裂老板跑路。一个以实业起步经营了十多年的企业,终于在金融体制的逼迫和高利贷的挤压下倒下了,这是今年以来无数倒下企业中的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你可以骂它不走正路,可以说它非法集资,可以指它庞氏骗局,甚至可以判其老板死刑,这都没有问题。问题是一大批中小企业消失了,工人的饭碗没有了。危机就是这样积累起来的。

作者  | 2012-5-24 21:27:25 | 阅读(6473) |评论(32) | 阅读全文>>

[置顶] “发展陷阱”与中国无关  

2012-5-20 21:58:28 阅读2116 评论19 202012/05 May20

自从2007年世界银行提出“中等收入陷阱”(MiddleIncomeTrap)概念后,我国经济学界一直把其奉为圭臬,并由此总结出了一大堆“规律”,诸如经济停滞啦,贫富分化啦,腐败多发啦,社会动荡啦,信仰缺失啦,金融体系脆弱啦等等等等,似乎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都是中等收入陷阱”或者叫做“发展陷阱”带来的。既然是规律,就具有其必然性、客观性和合理性,就是发展过程中当然会出现的现象。这不但严重掩盖和扭曲了诸多不合理现象出现的深层原因,还为这些不合理现象的存在提供了“理论”依据,这是十分荒谬的。

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是指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最终出现经济停滞的一种状态。其基本涵义是指:即鲜有中等收入的经济体成功地跻身为高收入国家,这些国家往往陷入了经济增长的停滞期,既无法在工资方面与低收入国家竞争,又无法在尖端技术研制方面与富裕国家竞争。一般认为,人均GDP在3000美元~8000美元之间容易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实际上,所谓“中等收入陷阱”主要是指一些拉美和东南亚国家,人均国民收入长期徘徊在数千美元这个水平上,经济发展出现较大反复,甚至产生全国性经济危机的现象,难以通过持续发展进入发达国家行列。之所以叫做“发展陷阱”,就是说这些国家基本都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高速发展,接着陷入经济的社会的泥潭,发展成果被侵蚀,甚至瞬间化为乌有。譬如拉美债务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等。

“中等收入陷阱”不是对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的总结,恰恰相反,“中等收入陷阱”大都出现在实行了市场经济的民

作者  | 2012-5-20 21:58:28 | 阅读(2116) |评论(19) | 阅读全文>>

[置顶] 土地财政是个好东西

2012-5-14 23:40:59 阅读6744 评论66 142012/05 May14

房地产调控,其中一个目标就是破除土地财政。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目标。自从分税制实行之后,财政收入的大部分归了中央,而事权都集中在地方。地方政府背负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市政建设和越来越多的社会福利开支,这些都需要巨大的财政投入。在正常税收所得有限的情况下,土地财政确实发挥了独特作用。

其他暂且不说,全国几乎所有大中城市日新月异不断完善的市政建设,恐怕主要就是土地财政的功劳。没有土地财政,这一切大部分都不会有,或者说不会有今天的水平和发达程度。这是一个事实,一个良性循环。从在政学的角度讲,世界上没有几个国家政府可以搞“土地财政”,这是中国政府拥有的一个独特的阶段性的优势。土地资源不但支撑了中国高速发展期的财政需求,并且确实在公共设施和服务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的土地财政,是中国宪法衍生出来的一个副产品。宪法规定,除了集体所拥有的土地、滩涂、山川、河流以及私人有限产权的建筑物之外,其他一切土地资源均属国有。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条例,则确保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商业开发方面的主导和垄断地位。政府的卖地收入可以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设施和社会福利投入。集体土地必须转变为国有土地才有合法的商业开发权利。这些法规规定确保政府拥有了最为庞大的土地资源,并从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中获得巨大的价差即级差地租。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些土地资源没法变为商品,因此价值有限。然而一旦处于市场经济环境中,这些土地资源的价值就获得了巨大提升,为土地财政的出现提供了经济学依据。最典型的现象,除了突飞猛进的市政建设,中国高铁大跃进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政府可以轻易获得相关

作者  | 2012-5-14 23:40:59 | 阅读(6744) |评论(66) | 阅读全文>>

[置顶] 奥朗德拯救不了欧债危机

2012-5-7 23:18:04 阅读5959 评论40 72012/05 May7

法国大选第二轮投票,社会党的奥朗德终于战胜了萨科齐,登上了法国总统宝座。左翼再一次战胜了右翼,民意民心势不可挡。这是法国的胜利欧洲的失败?谁也难说清个中是非。不过从世界金融市场的反应看,这恐怕不是一个好消息。

继美国金融危机之后,欧债危机浮上了台面。这个老牌资本主义的发祥地,在经历了数代的辉煌之后,终于步入了耄老之年,步履瞒珊阵痛连连。历经经济发展饱和与上百年的民主政治,在积累了巨大财富的同时也积累了从婴儿到坟墓的几乎完美的社会保障与福利。欧洲人不再追求财富与生产力,不再具有他们先辈们无与伦比的吃苦和冒险精神,转而追求惬意的人生,环保,旅游和享乐。工作不再是他们的第一需要,出工不出力被法律规定为理所当然。

红楼梦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当社会财富的砝码不再倾向于创造财富而是倾向于消耗财富的时候,当财富增加数量大大低于财富减少数量的时候,这个社会就在坐吃山空,总有一天要呼喇喇大厦将倾。马克思当初没有想到的是,社会主义的理想没有在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倒冷不丁地在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实现了。这开了资本主义一个天大的玩笑,也开了社会主义一个天大的玩笑。市场经济推行竞争和民主政治,竞争创造财富,而民主政治的天平则偏向了民意,民意总是大家拿得多多益善。民主制度下政治竞争,政治家们只能献媚民意,而民意也不断逼政治家们让步,久而久之,量变引起质变,福利战胜了竞争,安逸代替了效率,整个社会就只能坐吃山空了。

就整个西欧来讲,他们从发展到发达,都没经历过什么陷阱。说发展陷阱是一个普遍规律,这是屁话。世界上最成功的例子就是日本和德国,你问他们经历过什么“发展陷阱”

作者  | 2012-5-7 23:18:04 | 阅读(5959) |评论(40) | 阅读全文>>

[置顶] 国企是一种怪诞所有制

2012-5-6 16:07:48 阅读16955 评论92 62012/05 May6

一、国企天赋就不是市场的一部分。改革开放中,我们的御用学者和学院理论家创造了国企参与市场竞争的歪理邪说,为国企进入市场提供了理论根据,于是几乎所有的国企都走入了市场。这不但害了市场,也害了国企和消费者。中国的经济学无奇不有,国企行为市场化算是一个奇葩。不彻底批判这个理论,让国企退出竞争性领域,就只会是一个变态的市场。

二、国资委鼓吹让国有企业进入市场,在市场中做大做强的理论是荒诞不经的。国企挟政府以号令市场,垄断加特权,是毫无平等可言的。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组织的市场,不是自由有序等价交换的市场,而是充斥着权力干预、强买强卖和巧取豪夺,不但中小民营企业被剥夺了议价权,连消费者也失去了议价的权利。除了特权经济,国企进入市场百害无一利。

三、市场就是一个炙热的竞争场所,国企犹如一根根冰棍。国企进入市场,犹如把冰棍放进一个烤箱,冰棍会很快融化无踪,最后只剩一个外壳或者连外壳都没有。国企进入市场的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掠夺,通过特权和不平等竞争敛财;一个是掠夺来的财富不断溶解,通过无数的渠道和方式流入个人腰包。想在市场中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在比登天还难。

四、国企是权力市场化的载体和催化剂。权力贪腐所导致的直接交易虽然很多,但这是明显违法的,一经揭露就“见光死”。但以国企为载体的腐败就要光明正大得多,往往会受到更多的市场掩护甚至法规保护,而贪腐就因此更加肆无忌惮。以权力索贿是低端的原始的贪腐,而以权力为后盾的市场掠夺则高明多了,其对市场和社会的危害大大高于权力索贿。

五、国企的股权下移、交叉持股、其他经济成分参股和上市变成公众公司,以

作者  | 2012-5-6 16:07:48 | 阅读(16955) |评论(92) | 阅读全文>>

国企私有化从来没有停止

2012-5-4 0:10:03 阅读3469 评论6 42012/05 May4

        产权明晰,在法律上对私有产权明确的界定,以及对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保护,构成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和要件。而在实行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市场本身的机制也在不断摧毁着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所有制,使整个经济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前进。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推行不推行,市场环境中的私有化无时不刻都在进行。虽然我们不断宣扬国有企业的正当性,虽然我们大搞国进民退,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但这些最终都于事无补,徒劳而无益。不是自觉有序的私有化,就是变换了形式的私有化,这是由客观规律决定了的,是不以主观愿望为前提的。

       中国的国有企业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物。当改革开放定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候,国有企业进入了市场,成了市场不平等竞争的一部分。这个特殊的市场现象,不但扭曲了市场,而且不可避免地扭曲了国企,使其发生了巨大的变异。这种变异的典型表现,就是产权持有者的位移。当一大二公,由政府财政持有股权和统收统支的本原国有制度需要适应市场的时候,股权持有者就从国家财政中分离出来,变成了部门下属的总公司持有,而子、孙公司们也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于是财产被分割,统收统支变成了自负盈亏。这一变化看起来波澜不惊,实际上区别是巨大的。国有企业除了名义上还叫国有企业之外,实际上已经没有多少国有的成分了。财政所有变成了部门、地方和总公司所有,统收统支变成了独立核算,利润也不再纳入财政预算,不再上缴财政了。当一个企业的股权、财产和利润不再由国家直接支配的时候,这个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吗?

作者  | 2012-5-4 0:10:03 | 阅读(3469) |评论(6) | 阅读全文>>

查看所有日志>>

 
 
 
 
 
 
 
 

陕西省 西安市 金牛座

 发消息  写留言

 
知名财经评论人。长期供职于银行、证券行业,曾公派出国学习现代金融业务与管理。中国金融学会会员。
 
博客等级加载中...
今日访问加载中...
总访问量加载中...
最后登录加载中...
 
 
 
 
 
 
 
心情随笔列表加载中...
 
 
 
 
 
 我要留言
 
 
 
留言列表加载中...
 
 
 
 
 
 
 
 
 
 
 
 
 
 
 

页脚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12

创建博客 登录  
 加关注